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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岁女童误买成人用品

来源:网络 时间:2008-11-1 21:47:00 点击: 今日评论:

家住河东区建国道附近的程女士前两天发现自己8岁的女儿总拿着一个橡皮质的“玩具”在手里玩,程女士把“玩具”拿过来仔细一看,不禁大吃一惊,原来这竟是一种男性性器官仿真品的成人用品性用品。王女士仔细询问了女儿才知道这是女儿和同学放学途中,在东站前广场附近的地摊上买来的,当时女儿看到地摊上花花绿绿的“玩具”,觉得颜色挺好看,便买了一个玩。

  性药性具等性用品成人用品随地摆卖

  24日,记者来到程女士所说的东站附近,建国道和海河东路交口处的一条近百米的小街。当时已是下午四点,小街

两旁的便道上摆着好几个性用品成人用品地摊,各种性爱用品铺了一地,摊主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,还不时拿出黄色光盘向路人兜售。

  “热情”兜售生意不错记者在一家地摊前装作挑选性用品,向摊主搭讪:“生意还不错呀!你们这里摊还挺多的!”“这多嘛?以前这一条街都是!”“摊主一边说一边拿着各种颜色鲜艳的性用品向记者推销。记者看到其中有不少是所谓专治男性性功能的药品,如“哥王”、“正阳春”、“大力丸”等,还有几种标明是女性专用的药品,也有一些性具。有的包装上显著地印刷着。摊主似乎觉得记者拿不定主意买哪种好,就热情地推荐了几种药,并信誓旦旦地说疗效有多么好,保证是中药制剂,绝没有副作用,无效包退。

  其他几个摊上卖的东西都差不多,每个摊上都有上百个品种,有些摊前聚集着几个人在和摊主砍价。在靠近路口的

一个摊上,一个人从摊主的手里接过一叠光盘在翻看,记者凑过去一看,都是印满了裸体人像的“黄盘”。
  
   点评:成人用品性用品的销售在我国是合法的,但其销售应针对年满18岁以上的成人,不应对小学生等未成年人销售,而且不应随地销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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